墨菲定理
在安全工作领域,有个有名的“海恩法则”,它是由德国飞行员帕布斯·海恩对多起航空事故深入分析研究后得出的。海恩认为,任何严重事故都是有征兆的,每个事故征兆背后,还有300次左右的事故苗头,以及上千个事故隐患,要消除一次严重事故,就必须敏锐而及时地发现这些事故征兆和隐患并果断采取措施加以控制或消除。
海恩法则告诉我们,事故案件的发生看似偶然,其实是各种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任何重大事故都是有端倪可查的,其发生都是经过萌芽、发展到发生这样一个过程。如果每次事故的隐患或苗头都能受到重视,那么每一次事故都可以避免。据报道,为确保“嫦娥一号”卫星的安全,几乎每个系统、每台仪器都配有应对“意外”的备份,即“故障对策”。可见,平时只有精心,关键时才能放心;平时只有周全,关键时才能安全。能不能做到精心、周全,一丝不苟,说到底是事业心、责任感问题。所以,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应当消除事故案件“难免”的消极思想,坚定“可防”的信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主动的态度,把安全稳定工作抓到位。
那么,如何在抓安全工作中有所作为呢?另一条安全规则——“墨菲定理”,能给我们一定的启示。墨菲定律源自一个名叫“墨菲”的美国上尉,他认为“只要存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事故就一定会发生”,而且“不管其可能性多么小,但总会发生,并造成最大可能的损失”。这就告诉我们,对任何事故隐患都不能有丝毫大意,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或对事故苗头和隐患遮遮掩掩,而要想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措施加以消除,把事故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现实中,人们往往等到出了问题之后才忙于做处理事故、案件的“事后”工作,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反思,总结教训,最后得出“惨痛结论”。亡羊补牢,加强防范,这无疑是必要的。但安全工作最好的办法还是将着力点和重心前移,在找事故的源头上下功夫,见微知著,明察秋毫,及时发现事故征兆,立即消除事故隐患,比如近来政府取缔黑煤窑,每取缔一座就等于清除了一个重大事故隐患,从根本上防止了严重事故的发生。这就要求安全责任人要在防止事故上多用一点心,紧绷一根弦,多尽一份力,同时注重群策群力,让大家多想办法、多出点子,让每个人意识到“防事故人人有关,人人关心防事故”,如此,防事故的意识增强了,责任到位了,防范得力了,必能防患于未然。